妊娠期間要求孕婦的血糖盡量不超過4.4,超過5.1既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,原則上要求24至28周之內做糖耐量試驗,如果不想做糖耐量實驗,可以考慮測空腹血糖及餐后兩個小時血糖,密切觀察。
病情分析:
根據(jù)你提供的信息,經初步仔細分析,依據(jù)你的描述,目前可以診斷的是宮內妊娠26十6周,屬于中期妊娠。
指導意見:
目前你除了做常規(guī)產前檢查之外,還應該做糖篩的檢查,以了解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。
病情分析:
你好,你現(xiàn)在懷孕26+6周,正是做糖篩的孕周,通過檢查可以發(fā)現(xiàn)妊娠期糖尿病,對孕期指導有一定的意義。
指導意見:
建議您最好是按照產科的要求進行檢查,在孕24~28周以及32周左右,還要做四維超聲檢查胎兒結構是否有異常。
以上是對“懷孕26周6不做糖篩可以嗎?”這個問題的建議,希望對您有幫助,祝您健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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